关于举办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|
各县(市、区)司法局、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: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进一步提升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政治理论水平、法律专业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,根据年度培训计划,市司法局、市律师协会决定举办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业务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:2021年10月21日全天,上午8:30-11:40,下午14:30-17:30(参训人员请于10月21日上午8:20前报到)。 报到和培训地点:阜阳市委党校2号报告厅(阜阳市颍河西路1801号)。 二、培训方式和内容 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,主要讲授依法行政、修订后的《行政处罚法》等内容。 三、参训人员 各县(市、区)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副局长、律师工作股股长,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。 四、注意事项 1.请各县(市、区)司法局、市直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及时通知本地、本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参训,并于10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《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业务培训班参训回执》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或传真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。 2.请参训人员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时间,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纪律。参训人员需佩戴口罩,出示安康码、行程码,确认已接种疫苗或提供疫苗接种禁忌证明,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 3.本次培训无需缴纳费用,往返交通费、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。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人:米慧慧(电话:2261644,18955805853) 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:孙小燕(电话/传真:2263119,18456069221) 电子邮箱:fysflsgz@163.com 阜阳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8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