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第二届“司法杯”篮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|
各律师事务所,各参赛人员: 根据《关于举办阜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“司法杯”体育运动会的通知》(阜司通〔2015〕51号),运动会篮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比赛定于10月30日、31日在界首市举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比赛地点:乒乓球、羽毛球比赛在界首市体育场公园大地乒羽中心比赛;篮球在聚力篮球公园比赛; 二、比赛时间: 10月30日、31日; 三、比赛预备会定于10月29日晚7:30在锦华饭店举行; 四、各参赛选手于10月29日统一入住界首市锦华饭店,食宿费用由市律协统一承担; 五、各参赛选手应在比赛前15分钟达到指定比赛现场,做好赛前准备。未按规定时间到场,迟到10分钟以上者,视为自动放弃比赛; 六、请各参赛队员合理安排时间,准时参加比赛。
阜阳市律师协会 2015年10月2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