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3.15”法治宣传公益活动的通知 |
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9-03-14 浏览:52 次 |
各县市律协联络组、各律师事务所: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消费维权,紧紧围绕“信用让消费更放心”年主题,结合“3.15"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,经研究决定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公益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活动时间 3月15日全天。 二、活动地点 各律所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择。 三、活动形式 以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为主线,大力宣传消费政策,强化消费维权。各律师事务所结合本所实际,可自选方式开展各种公益宣传活动。包括但不限于送法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市场,开展法律咨询、印制宣传资料和维权案例等。 四、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, 于3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活动照片及信息报至市律协(邮箱:fysflsgz@163.com)。 阜阳市律师协会 2019年3月14日 |